| 放射科设备 |
| 超声科设备 |
| 手术室设备 |
| 检验科设备 |
| 实验室设备 |
| 理疗科设备 |
| 急救室设备 |
| 儿科设备 |
| 眼科设备 |
| 牙科设备 |
| 妇科男科设备 |
| 灭菌消毒设备 |
| 医用教学模型 |
| 美容仪器设备 |
| 家庭保健器具 |
| CR病床 推车 柜 |
| ABS病床轮椅 |
| 医用耗材 |
新闻中心
医疗器械信息修改如何变更、备案?
核心判断依据:是否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变更内容是否涉及“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根据变更的性质和风险等级,处理路径分为以下三种。
许可事项变更(需审批)
适用于对产品安全有效性可能产生影响的实质性变化,必须向原注册部门申请。
产品名称变化
型号、规格变化
产品技术要求变化(性能指标、软件版本、国标升级等)
结构及组成变化(设计、原材料、关键组件变更)
适用范围变化(扩大适用人群,新增临床功能等)
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化
登记事项备案(告知即办)
适用于非技术性、不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的登记信息变更,应向原注册部门备案。
注册人/代理人名称和住所变化
境内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变化(需先办理生产许可变更后再行备案)
无需备案(自行修改)
不涉及注册证及其附件内容的非实质性变化,企业可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自行修改。
信息性文字变化(如生产企业联系方式、售后单位名称等)
修正错别字(如“适和症”改为“适应证”)
关于说明书变更的特别注意
若变更内容属于许可事项变更范围(如适用范围改变),应先完成许可事项变更审批,再依据批件自行修改说明书,无需单独办理说明书更改告知。其他内容变化(如联系方式更新)则需向审批部门书面告知并
提交资料。
核心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确立说明书、标签与注册信息一致的总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7号)
第七十九条明确划分变更注册与备案边界,第七十八条针对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8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变更的专门规定。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6号)
第十六条规范说明书内容变化的处理路径。
其他关键通知
如《关于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文字性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补充指导。
三步快速判断决策路径
1 是否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
● 是→ 进入 步骤 2
● 否 → 进入 步骤 3
2 是否涉及注册证及其附件内容?
● 是→ 许可事项变更(办理变更注册)
● 否→ 登记事项备案
3 是否为注册人名称、住所或生产地址变化?
● 是→ 登记事项备案
● 否 → 无需备案(自行修改)
按顺序判断,即可确定变更办理类型。
违规后果与合规建议
法律红线不可碰!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或备案,药监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产品、罚款,情节严重将吊销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这不仅关乎程序,更直接决定产品的合法上市资格。
合规三步走
建立评审机制:规范化变更管理流程,第一时间对照法规分类评估。
主动咨询监管部门:不确定时,最稳妥的方式是咨询属地药监局。
验证确认变更:即使无需官方审批,也要按质量体系充分验证,保留记录。
写在最后
核心逻辑在于风险管理和实质性判断。
任何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的变化,必须审批;
非安全有效性的登记信息变化,告知备查;
无关紧要的文字修改,企业自控。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