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射科设备 |
| 超声科设备 |
| 手术室设备 |
| 检验科设备 |
| 实验室设备 |
| 理疗科设备 |
| 急救室设备 |
| 儿科设备 |
| 眼科设备 |
| 牙科设备 |
| 妇科男科设备 |
| 灭菌消毒设备 |
| 医用教学模型 |
| 美容仪器设备 |
| 家庭保健器具 |
| CR病床 推车 柜 |
| ABS病床轮椅 |
| 医用耗材 |
新闻中心
医疗器械留样,留样数量和保存期限怎么定?
医疗器械GMP没有对留样给出全国统一硬性固定“多少件”数值,数量由企业根据产品特点、留样目的在文件内规定,但必须满足可完成一次完整追溯检验的最低要求;保存期限有明确底线要求,无菌、植入类高风险产品为飞检高频缺陷项。留样分为成品留样、原材料/包材留样、注册/临床试验样机留样;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要求每灭菌批必须留样,不能只按生产批留样。很多企业踩坑:留样数量只留12个,无法开展复测;留样到期就销毁,没有满足有效期后保存周期;留样环境和成品储存条件不一致。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植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留样检查要点指南(2016版)》。
留样两大目的:①发生投诉、不良事件、质量争议时用于追溯复检;②开展留样观察、稳定性考察。
一、留样数量怎么定
核心原则:留样数量应当至少满足完成一次完整出厂检验的用量;贵重、大型有源设备可风险评估后酌情降低,但文件必须写明理由,留存风险评估记录。
1、成品留样
1)无菌、无源耗材(注射器、敷料、导管、植入物)
· 每灭菌批留样(强制,不能只按生产批);
· 建议:≥2倍出厂全检用量;至少保证可以完整做1次出厂检验(无菌、环氧乙烷残留、物理性能等)。
举例:一批注射器出厂全检需要6支,则留样至少≥6支,推荐12支。
不允许只留12支:一旦做无菌、EO残留试验,样品消耗完毕,出现质量争议时无剩余样品复核。
·
2)大型有源设备(呼吸机、监护仪,单价高、体积大)
· 无法每批多台留样:可风险评估后每型号留12台代表性整机;批次变化时留存关键组件;风险评估必须写入文件并审批,不能直接随意少留。
·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后,变更后的批次必须重新留存代表性整机。
3)体外诊断试剂IVD
· 每批留样,满足全项检测用量;注意试剂会消耗,留样量要兼顾复测需求。
4)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样机留样
· 不需要全部样机都保存;留存数量满足后续检验、核查追溯即可;处置多余样机必须做风险评估+审批+完整销毁记录,去向可追溯。
2、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包装材料留样
· 关键物料每进料批次留样;取样量一般≥3倍进厂检验用量;
· 溶剂、气体、剧毒物料,不适合实物留样,可以保存合格证书+图谱,文件中说明豁免留样理由并审批。
重要区分:一般留样 vs 重点留样
· 一般留样:用于质量追溯,满足一次复检;
· 重点留样:用于稳定性考察,数量要额外增加,定期开展检验。
二、留样保存期限怎么定
1、成品留样
1)有有效期/使用期限的产品:留样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至少1年(行业主流合规做法,检查要点指南要求留样观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2)无有效期、永久性植入器械:企业在文件规定产品使用期限,留样保存至产品使用期限满后不少于2年;GMP记录通用底线:记录自放行起不少于2年,优先执行更严条件。
误区:产品有效期3年,留样只保存3年到期就销毁。这是典型缺陷;有效期结束后还要继续保存至少1年,应对售后投诉、不良事件追溯。
2、原材料、包材留样
保存期限:保存到使用该批物料的最后一批成品有效期满后至少1年;如果物料本身有效期更短,则取两者中较晚到期时间。
目的:成品后期出问题,可以回溯原材料批次。
3、留样记录文件、台账、观察记录、销毁记录
记录保存期限:与留样保存期限一致,且不低于产品放行之后2年。
到期留样不能随意丢弃销毁,需要质量负责人审批,双人复核销毁,保存《留样销毁记录》。
三、不同类别留样对比汇总表
留样类别
留样触发批次
留样数量要求
保存期限
高频踩坑点
无菌/植入成品(耗材类)
每灭菌批必须留样
≥1次完整出厂全检用量,建议2倍全检量;不能仅12只样品
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1年
只按生产批、不按灭菌批留样;留样数量太少,做完无菌试验无剩余样品;效期一到直接销毁
大型有源医疗器械
每型号,重大变更后批次留代表性样品
风险评估后留存12台整机;可留存关键部件补充
产品使用期限满后≥2年
直接不留整机;无风险评估文件支撑少留样;样机随意报废无记录
IVD体外诊断试剂
每生产批留样
满足全项复测消耗用量
产品有效期满后≥1年
忽略试剂消耗特性,留样量不足,复测之后无剩余
关键原材料、包材
每进料批次留样
≥3倍进厂检验用量
用到该物料的最后一批成品有效期满后至少1年
所有物料一刀切留样;危险/溶剂物料无豁免评估文件;物料留样到期过早销毁
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样机
注册阶段代表性样品
满足检验、核查追溯即可
产品生命周期内,处置需要风险评估审批
样机全部扔掉,无评估、无销毁记录;样机去向不可追溯
四、留样环境、观察要求(飞检常查)
1. 留样储存条件必须与成品说明书储存条件完全一致:温度、湿度、避光;不能随便放普通柜子;需要温控的产品,留样区同样做温湿度监控记录。
2. 留样应当为出厂检验合格成品,随机抽样,不能专门生产特殊样品用于留样。
3. 留样观察:条件允许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目测观察(外观、包装完整性),形成留样观察台账/记录;重点留样(稳定性考察)按文件规定周期检验。
4. 留样样品原则不允许随意挪用;如确需使用留样做调查,履行审批,记录消耗数量、用途。
5. 留样到期销毁:质量负责人审批,双人操作,销毁记录归档;禁止私自丢弃。
五、典型不合规案例(飞行检查高频)
案例1:无菌导管,灭菌批多个,只按生产批留样
同一生产批经过2次灭菌,生成2个灭菌批号,但企业只留一份留样。缺陷:附录无菌医疗器械明确每灭菌批应当留样;不同灭菌批次灭菌过程存在差异,留样失去代表性。
案例2:成品有效期3年,留样保存3年到期直接销毁
缺陷:有效期满后没有再保存至少1年;产品效期后客户投诉发生质量问题,已经没有留样样品复检。
案例3:注射器每批只留2支留样
一旦需要做无菌、EO残留检测,样品全部消耗,无剩余样品,无法复核争议。整改:文件修订留样数量,满足至少一次完整出厂全检。
案例4:大型有源设备,每批整机不做留样,也没有风险评估报告
检查员质疑:缺少代表性样品用于质量追溯;需要补风险评估,留存代表性整机或者关键部件。
案例5:留样存放环境和成品不一致
产品要求28℃冷藏,留样放置常温柜子;留样样品已经变质,留样失去意义。
六、实操落地建议(企业文件编写要点)
1. 在《留样管理规程》中明确定义:留样范围、留样批次规则(灭菌批/生产批)、各类产品留样数量计算依据、保存期限、留样观察频次、销毁审批流程。
2. 数量不要写死固定“5个、10个”,优先写:满足一次完整出厂全检用量,建议2倍全检量;贵重设备附上风险评估作为附件。
3. 区分:成品、原材料、注册样机;溶剂、气体等无法实物留样的物料,写明豁免理由,质量负责人审批。
4. 建立留样台账:批号、规格、留样日期、数量、储存条件、到期日期、观察记录、销毁记录。
5. 高风险无菌、植入器械,严格执行每灭菌批留样,这是关键检查项。
七、总结
1. 法规没有一刀切规定固定留样个数,但硬性底线:留样数量至少满足完成一次完整出厂复检;无菌植入耗材建议2倍全检用量;大型贵重设备少留样必须配套风险评估文件。
2. 保存期限:有有效期成品,保存到有效期满后至少1年;原材料保存至使用该物料最后一批成品效期满后至少1年;无有效期产品按规定使用期限再加2年。
3. 无菌、植入医疗器械每灭菌批必须留样,不能只按生产批留样。
4. 留样储存环境与成品保持一致,做好观察记录;到期销毁必须审批留记录,不能随意丢弃。
5. 不能简单认为留样越多越好,够用即可;重点是样品代表性、可追溯、保存周期合规。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