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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加拿大医疗器械Labelling要求有哪些?
一、前言
法规来源:
Guidance for the Labelling of Medical Devices, not including in vitro diagnostic devices
标签定义:
具备灵活性,相关信息不必直接附着于器械本体,也可随器械附带提供,例如产品说明书、宣传手册、单页资料等形式均可。
二、标签必须包含什么?
依据 Section 21(1)(a)-(j)
1. 器械名称(Device Name)
必须能够:识别产品、区分相似产品
例如:型号、系列名、套装名等
2. 制造商名称与地址
必须写明:Manufacturer name、Postal address
若出现进口商/经销商信息,
必须明确其身份关系,例如制造商与经销商、进口商间的贴牌委托关系
3. 产品标识符(Identifier)
可包括:Catalogue No. Model No. Barcode
用于市场追溯。
4. Control Number(III/IV类必须)
III、IV类器械必须有:Lot number、Batch number、Serial number 等
用于:生产追溯、召回、不良事件调查
加拿大对高风险器械追溯要求非常严格。
注意:尽管该条法规对于III、IV类为强制要求,但亦建议I类、II类符合该条法规。
5. 包装内容说明
若内容物不明显,必须标明:数量、、重量、长度、容积、尺寸等
特别注意:
若含天然乳胶(natural rubber latex)
必须明确标识。
单位应以公制或国际单位制(SI)表示
6. 无菌状态(Sterile)
若产品以无菌形式销售:
必须出现:“Sterile”
7. 有效期(Expiry Date)
若适用,必须:基于稳定性研究使用 ISO 8601格式
格式要求:YYYY-MM-DD
例如:2027-05-30
8. Intended Use / Indications for Use
必须说明:用途、适应症、适用人群、性能要求(必要时)
例如:
“For use in adults over 18 years of age.”
Health Canada强调:
所有label claim必须有科学证据支持。
尤其Class III/IV器械,
建议提供临床/非临床数据摘要
9. Directions for Use(IFU)
必须确保:安全使用、有效使用
并应包含:
常见内容:Warnings、Contraindications、Precautions、Adverse Effects
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动物或潜在传染性材料,则需在标签上注明。
比如:警告,本产品含有可能致病的人类(或动物)来源材料
10. 储存条件
若器械对环境敏感:
必须说明: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
建议:温度使用摄氏度(°C)
三、“双语标签”要求
依据 Section 23:
面向公众销售(General Public)
以下内容必须:
English+French
双语同时提供:Device name、Package content、Expiry date、Intended use、IFU等
即:
加拿大面相公众销售类医疗器械,必须英法双语。
非公众销售器械
例如医院专业设备:可仅英文或法文。
但若客户要求另一官方语言,制造商需尽快提供。
四、加拿大对电子标签(e-labeling)的态度
加拿大允许部分电子标签:
适用于:不面向公众销售的器械
形式包括:网站下载、USB、CD/DVD等
但必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用户可轻松获取、可免费提供纸质版
五、加拿大特别关注的标签风险点
1. 警告(Warnings)
若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死亡
建议:
使用醒目警示框(boxed warning)
2. 生物源材料
若使用:Human origin、Animal origin
标签需声明:
“may cause disease”
并提供处置说明。
加拿大医疗器械Labelling要求有哪些?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