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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血管内超声注册、检验要点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正式发布了《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01适用范围与产品定义
《指导原则》适用于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及导管。该系统通常由主机、患者接口单元(PIU,又称回撤马达)、一次性使用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相关附件组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与血管内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或冠状动脉血流储备分数(FFR)功能组合的设备,其IVUS部分也需满足本指导原则的要求。
02注册审查核心要点解读
注册单元划分:灵活性与系统性并重
组合注册:设备与导管可作为一个注册单元共同注册。
分开注册:设备与导管也可分开注册。但必须注意,由于二者匹配性对安全有效性影响重大,若注册人不同,需提交技术合作协议以确保系统整体评价。
导管单独注册:须按适用血管(冠脉/外周) 和设计原理(机械旋转/相控阵) 划分不同注册单元。
设备单独注册:核心部件与软件相同、性能相近的系列型号可作为一个单元,但一体式与分体式设备须划分不同单元。
管理类别
本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设备相关分类编码为06-07-01,导管单独注册为06-08-04。
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强调“可检验性”
性能指标:应涵盖成像性能(如轴向/侧向分辨力、几何位置精度等)、设备功能(如软件功能、接口、访问控制)、导管物理化学性能(如外径、拉力、化学性能、无菌等)。
关键原则:性能指标必须是可客观判定的成品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并且每一项性能指标都必须在“检验方法”章节有编号严格对应的、科学可重现的检验方法。这是注册资料能否通过审评的关键之一。
非临床研究:要求全面且深入
风险管理:依据GB/T 42062进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
性能研究:需提供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设计输入及临床意义。特别关注自动回撤功能不同速度下的成像质量、双模态导管的IVUS/OCT图像同步验证、声能安全(MI, TI指数)以及涂层器械的完整性及安全性评价。
动物试验:是评价产品操控性、图像质量、测量准确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指导原则》详细规定了动物模型选择、评价指标(如5分制Likert量表)、试验组合代表性原则等,为企业设计动物试验方案提供了明确框架。
软件与网络安全:设备需按相关软件和网络安全指导原则提交研究资料。涉及人工智能算法(如斑块分析、基于IVUS的FFR)的功能,需遵循《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稳定性研究:设备需验证使用期限,导管需验证货架有效期,并均需进行运输稳定性研究。
临床评价路径:同品种比对为主
对于常规IVUS产品,可采用同品种比对路径进行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详细列出了需要对比的方面,包括适用范围、技术特征(工作原理、结构、性能) 等,并指导如何通过台架测试、动物试验、人体图像样本等方式提供差异性部分的安全有效性证据。
若产品设计全新或参数有显著差异,或涉及斑块性质判定、基于IVUS的FFR等高级功能,则可能需要提供临床数据。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