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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福建省出台伽玛刀项目治疗价格的规定
Time:2011-10-22 8:59:45 Author:admin
为进一步规范伽玛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近日,福建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出台关于伽玛刀治疗价格的补充通知。
目前,省内一些医疗机构在提供伽玛刀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患者病情不同,其治疗方案及治疗次数差异很大,由此导致治疗成本差异悬殊。为此,补充通知强调:伽玛刀医疗服务的计价单位为“疗程”。其中单发肿瘤患者,同一疗程需要多次治疗的,第一、二次治疗不得加收,自第三次起,每增加治疗一次加收800元,加收最高不超过4800元。多发肿瘤患者,治疗第一个肿瘤按单发肿瘤计费,同一疗程每增加治疗一个肿瘤仅加收1500元。据了解,我市有关伽玛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从8月15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补充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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