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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骨植入物同品种临床评价的质控要点
在当前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同品种临床评价已成为骨植入物等中高风险器械上市前技术审评的重要路径。然而,这一路径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在证据质量、评价逻辑和评审尺度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以下是当前骨植入物同品种临床评价工作的核心问题与优化方向。
首先,评价的核心应始终围绕“产品间差异”展开。许多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往往简单堆砌文献,笼统声称其产品“与传统坚强内固定产品等同”,却未对具体差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临床证据支撑。这种做法忽视了循证医学的基本原则,也难以令评审员信服。真正的同品种评价,不是泛泛而谈的“相似性”,而是要精准识别差异,并通过科学方法论证这些差异是否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企业必须从构建明确的临床问题出发,将文献数据与自身产品的特性紧密结合,开展系统性的信息提取与分析。
其次,临床评价不能依赖个别专家的主观意见。当前存在一种倾向,即外科医生基于个人经验提出产品设计构想,并期望快速转化为广泛使用的注册产品。然而,个体经验不等于普适规律,若缺乏流行病学基础和统计学验证,极易陷入“作坊式创新”的误区。医疗器械一旦获批上市,将在全国范围内被不同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使用,其所面对的是真实世界中的复杂患者群体。因此,在上市前阶段就必须通过严谨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在各种临床场景下的可控性与可靠性。
第三,评价过程需兼顾科学性与效率。虽然循证医学强调全面、系统的证据整合,但在同品种评价这一特定场景下,工作范围应有所限定。理想的做法是借鉴荟萃分析的思路,对收集到的临床数据进行结构化提取和分层归析,剔除与核心问题无关的信息,聚焦于能够直接支持或反驳“差异不影响临床结局”的关键证据。对于某些非敏感差异,定性描述可能已足够;而对于可能影响功能或安全的关键参数,则应尽可能采用量化方式予以验证。这种“有边界、有重点”的评价策略,既能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又能避免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研发负担。
此外,内科混杂因素对外科植入物评价的影响不容忽视。例如,骨质疏松、糖尿病、神经肌肉疾病等内科状态,虽不直接源于植入物本身,却可能显著影响术后影像学表现或功能评分。若在数据分析中忽略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对产品性能的误判。因此,在构建评价框架时,应将相关内科因素纳入分层或亚组分析的考量,必要时将其转化为产品的相对禁忌证或使用警示,从而提升说明书的临床指导价值。
综上所述,骨植入物的同品种临床评价绝非简单的文献汇编或形式比对,而是一项以差异为核心、以证据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目标的系统工程。企业强化循证意识与数据能力,才能真正推动高质量、可信赖的创新产品高效上市,最终惠及广大患者。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