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射科设备 |
| 超声科设备 |
| 手术室设备 |
| 检验科设备 |
| 实验室设备 |
| 理疗科设备 |
| 急救室设备 |
| 儿科设备 |
| 眼科设备 |
| 牙科设备 |
| 妇科男科设备 |
| 灭菌消毒设备 |
| 医用教学模型 |
| 美容仪器设备 |
| 家庭保健器具 |
| CR病床 推车 柜 |
| ABS病床轮椅 |
| 医用耗材 |
新闻中心
广东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新机制
Time:2023/1/15 9:07:19 Author:admin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印发新版《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新版《方案》提出,建立政府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出资,政府、社会、企业、家庭风险共担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障水平,有效减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特别是重症病例的家庭负担。
新版《方案》对2018年《方案》进行了修订。新版《方案》明确,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由政府统一购买,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由在广东省销售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疫苗企业自主自愿购买、支付保险费。
新版《方案》明确,广东省疾控中心组织对承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招标,中标保险公司负责提供保险产品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理赔。为保持保险补偿工作的持续性,广东省疾控中心每3年组织1次招标,保险费率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新版《方案》指出,疫苗企业、接种单位、受种方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而产生纠纷的,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单位加强监督指导。
本文由广州佳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浩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联合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