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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黑龙江鹤岗规范药店兼营医疗器械行为
Time:2018-3-16 7:34:48 Author:admin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经营环节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行为。
会议要求,全市58户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合法经营,不允许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一要提高认识,依法经营,始终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二要明确责任,规范经营,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加强整改,诚信经营,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四要强化学习,科学经营,切实做到产品能追根溯源,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